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2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8-08 17:00
工作地点: 巴中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巴州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2名,本次引进人员为编制外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35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巴中市巴州区公开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8日17: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4日至8月9日17:00。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如因考生本人未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19日至2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违纪违规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再相同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于2025年9月5日左右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社保参保记录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可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减免。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程序上报备案。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人员管理及薪酬保障
(一)就业安排
通过此次公开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实行聘用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引进人员在服务期间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不列占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在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
(二)薪酬保障
纳入项目管理的定向医学专科生,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定向医学专科生本人。服务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定向服务单位编制情况,通过现行公开招聘方式考取编制。服务期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编制情况,择优考核入编。
用人单位在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合同时,需在合同上明确当事人在服务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按照合同执行,服务期未满6年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退还费用缴入当地财政,用于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咨询电话
招引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7-5230271);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27-2131863)。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公开引进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岗位表.xlsx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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